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国家留学网关于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结合自身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情况,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人员审核及评议等相关工作。
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备的个人,须向所在部门提交项目申报申请及个人简历,经部门或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同意,交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报学校党委研究,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申报的个人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并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推荐公函。
选派工作流程
步骤 |
时 间 |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20年4月之前 |
申报准备 |
1.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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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1日-4月15日 |
申报 |
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有关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各有关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请查询本专栏“受理机构一览表及联系方式”。 |
3 |
4月16日-4月22日 |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推荐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4 |
5月-7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及外语培训安排。 |
录取通知及有关附件将在各地配套经费到位后寄发至各有关教育主管部门,由其转发至各单位,再由各单位转留学人员本人。 |
5 |
9月起 |
语言培训 |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被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 |
各培训部联系方式请查阅本专栏“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
6 |
10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网上办理派出手续、派出 |
1.被录取人员联系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及留学基金委提交补充材料; 2.联系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3.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其他材料,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被录取人员联系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请在收到录取材料后办理有关派出手续;办理流程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
其他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进行查看。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