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教育部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外函〔2019〕508号)转发各部门,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及现有国(境)外合作资源,组织人员进行项目申报。校内相关申报流程及要求如下:
1.请申请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另附A4纸撰写项目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提交的《教育部“ 春晖计划” 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一式3份)、所在部门审核推荐意见1份,于2019年9月20日前提交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花溪校区行政楼304、305办公室)。
3. 申请材料扫描电子版(一个申请项目的所有纸质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19年9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3043290@qq.com。
4.上述材料逾期不交,国际处将不再补充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学校国际处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于2019年9月30日前统一承保贵州省教育厅。
5.其他申报要求及表格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电话:88233036、88233048。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